1.1 定义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本《一般条款与细则》中所用术语或表述定义如下:
“法航”是指Société Air France,这是一家根据法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办公地位于45, rue de Paris, F-95747 Roissy CDG Cedex, France,在Bobigny商业和公司注册处注册,注册号为B 420 495 178。
“航班奖励”是指由法航、荷航和伙伴航空公司提供的任何奖励。航班奖励包括奖励机票、奖励升舱和额外行李奖励。
“伙伴航空公司”是指在定期发行的《蓝天飞行通讯》中所列的任何航空公司、天合联盟合作伙伴、参与承运人或蓝天飞行合作伙伴,旅客通过购买它们的服务可以累计级别里数和/或奖励里数和/或兑换奖励里数。
“奖励”是指在蓝天飞行计划中所含的、根据《蓝天飞行通讯》中所列程序通过兑换奖励里数而获得的奖励。
“奖励里数”是指根据《蓝天飞行通讯》中所列程序而从法航、荷航、航空合作伙伴以及非航空合作伙伴处累积的里数。奖励里数可以用于获得奖励。
“奖励升舱”是指一种将已付款机票所预定的舱位等级升高一级的奖励。
“公司”是指法航和荷航,它们拥有并运行蓝天飞行计划。
“客户服务中心”是指由公司完全授权的、提供蓝天飞行计划所规定范围的服务的任何服务单位。
“注册日”是指合格申请人注册表签署之日。或在如果通过互联网或电子邮件申请注册,是指通过互联网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蓝天飞行计划申请之日。
“蓝天飞行计划”是公司“蓝天飞行常旅客里数优惠计划”的缩写。
“蓝天飞行通讯”是在蓝天飞行计划中采用的下列通讯形式的总称:计划手册、蓝天飞行新闻、蓝天飞行信函、蓝天飞行网站和蓝天飞行注册表。
“蓝天飞行合作伙伴”是指除天合联盟或参与承运人之外的、旅客可以通过购买其服务而依照任何定期发行的《蓝天飞行通讯》累积或兑换奖励里数的任何航空公司。
“一般条款与细则”是指对蓝天飞行计划作出规定的条款。
“金卡”是指蓝天飞行计划中的第三等级。如果会员在一个日历年期间累积或完成(i) 40,000级别里数,或是账户中提供的邮寄地址在法国本土或摩纳哥之外的会员完成了30次有效航班;或(ii) 60,000级别里数,或是账户中提供的邮寄地址在法国本土或摩纳哥的会员完成了30次有效航班,那么会员则有资格取得该级别,并有权享受该级别所属的服务和优惠。该级别所属的服务和优惠在《蓝天飞行通讯》中予以列明。
“象牙卡”是指蓝天飞行计划的第一等级,即基础等级。会员在注册时将自动归入该等级。该级别所属的服务和优惠在《蓝天飞行通讯》中予以列明。
“荷航”是指Koninklijke Luchtvaart Maatschappij N.V.(荷兰皇家航空公司),这是一家根据荷兰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贸易注册号为Amsterdam 33014286,公司总部地址为Amsterdamweg 55, Amstelveen, the Netherlands。
“级别里数”是指蓝天飞行计划计入会员等级的里程数。级别里数可以通过乘坐参与承运人法航和荷航的航班累积,但新喀里多尼亚航空公司和其他天合联盟合作伙伴的航班以及《蓝天飞行通讯》中列明的符合赢取级别里数资格的任何其他活动除外。
“会员”是指蓝天飞行计划的会员,会员卡上印有该会员的姓名,并为每位会员分配了一个蓝天飞行计划注册号。只有会员才有权享受蓝天飞行计划中的服务和优惠。
“会员卡”和“卡”是指蓝天飞行计划的会员卡。公司将在收到蓝天飞行计划申请后发行和派送会员卡。
“里数”是指奖励里数和级别里数。距离度量单位是英里。
“非航空合作伙伴”是指除天合联盟或伙伴航空公司之外的、旅客可以依照任何定期发行的《蓝天飞行通讯》通过购买其服务而累积或兑换奖励里数的合作伙伴。
“参与承运人”是指参与蓝天飞行计划并将该计划作为其常客计划的伙伴航空公司。参与承运人包括肯尼亚航空公司、新喀里多尼亚航空公司、西班牙欧洲航空公司和罗马尼亚航空公司。该名单可能会随时变更。
“合作伙伴”是指航空公司和非航空合作伙伴。
“PIN代码”是指进入会员个人网络帐户的个人识别号。
“白金卡”是指蓝天飞行计划中最尊贵且最高(第四)的等级。如果会员在一个日历年期间累积或完成(i) 70,000级别里数,或是账户中提供的邮寄地址在法国本土或摩纳哥之外的会员完成了60次有效航班;或(ii) 90,000级别里数,或是账户中提供的邮寄地址在法国本土或摩纳哥的会员完成了60次有效航班,那么会员则有资格取得该级别,并有权享受该级别所属的服务和优惠。该级别所属的服务和优惠在任何《蓝天飞行通讯》中予以列明。
“里数优惠计划”是指由公司提供的蓝天飞行忠诚里数优惠计划,该计划于2005年引入,旨在奖励那些经常搭乘法航、荷航或其伙伴航空公司航班的会员和那些使用非航空合作伙伴提供的有效服务的会员。
“推广优惠”是指特别临时优惠,使会员有机会累积额外级别和/或奖励里数、当兑换奖励时使用较少的奖励里数或享受额外优惠。
“有效航班”是指法航、荷航、天合联盟合作伙伴和参与承运人(新喀里多尼亚航空公司除外)的航班,但账户中提供的邮寄地址在法国本土或摩纳哥的会员在法国搭乘的国内航班除外,搭乘这些航班可以同时累积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
“银卡”是指蓝天飞行计划中的第二等级。如果会员在一个日历年期间累积或完成(i) 25,000级别里数,或是账户中提供的邮寄地址在法国本土或摩纳哥之外的会员完成了15次有效航班;或(ii) 30,000级别里数,或是账户中提供的邮寄地址在法国本土或摩纳哥的会员完成了15次有效航班,那么会员则有资格取得该级别,并有权享受该级别所属的服务和优惠。该级别所属的服务和优惠在《蓝天飞行通讯》中予以列明。
“天合联盟”是指法航、荷航及其联盟航空公司:墨西哥航空公司、俄罗斯航空公司、西班牙欧洲航空公司、意大利航空公司、达美航空公司、大韩航空公司、捷克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肯尼亚航空公司、罗马尼亚航空公司和越南航空公司。参加本航空公司联盟(即“天合联盟”)的航空公司可能随时发生变更。
“天合联盟合作伙伴”是指在定期发行的《蓝天飞行通讯》中规定的天合联盟的任何航空公司成员(法航和荷航除外),旅客通过享受它们的服务可以累积级别里数和/或奖励里数和/或兑换奖励里数。
1.2 总则
1.2.1 《一般条款与细则》定义了公司和每位个人会员之间的合同关系。公司秉承诚信原则保留撤销或替换蓝天飞行计划或转移蓝天飞行计划所有权的权利以及按照计划文件中的描述在任何时候变更或修正下列内容的权利:蓝天飞行计划、一般条款与细则、蓝天飞行通讯、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累积结构、奖励结构、奖励里数兑换结构、任何合作伙伴参与蓝天飞行计划的资格或计划的程序。如果蓝天飞行计划由于某个国家特定的法律要求而做出变更,那么会员不得就该变更向公司提出任何损害赔偿。通过《蓝天飞行通讯》发布关于变更和修正这些条款的通知。如果会员用会员卡或以其他方式定制或使用该计划项下的奖励或优惠,或如果未在通知发出后30日内提出书面反对意见,那么本《一般条款与细则》及其任何变更将被视为得到了批准。如果会员不接受对计划的变更,那么会员可以按照1.2.2的规定终止会员资格。
1.2.2 各方可以随时以书面方式终止合约。即使合同关系终止后,本一般条款与细则仍应继续约束计划的实施。如果会员取消合同,那么会员应当将会员卡切成两半并将其交还公司。公司将在收到会员卡后终止其会员资格,而该会员可在终止之日起六个月用完任何累积的奖励里数。如果公司取消合同,那么任何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将在撤销通知发出后六个月作废。如果会员作出了重大虚假陈述、违反了奖励规定或《蓝天飞行通讯》中列明的规定或违反了1.4.8的规定,那么所有级别里数或奖励里数将在公司发出撤销通知时作废。
1.2.3 公司将尽量提前向会员发出关于终止计划的通知。
1.2.4 公司将尽量确保能够真正向会员提供奖励、优惠以及推广计划中累积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的机会。不过,法航、荷航或其合作伙伴可以单方面限制拟定的奖励数量,公司不能保证或担保一定会提供这样的便利。因此,有时候会员可能发现无法提供某个特定航班或不提供某种特定奖励。
1.2.5 所有拟定的奖励和优惠都可能发生变更以及可用性限制,包括在《蓝天飞行通讯》中指出的奖励不适用日。也可能出现当地的限制措施和/或变更。向会员提供的奖励、优惠以及累积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的机会将由或可能由与公司订立合约的合作伙伴提供,但公司对这些合作伙伴没有控制权。
1.2.6 奖励、优惠以及累积和兑换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的事项遵照提供这些优惠项目的合作伙伴的一般条款与细则规定。当会员向合作伙伴提交请求时,会员将收到这些合作伙伴的一般条款与细则。所有的法航航班受法航的运输条件(参见www.airfrance.com)的约束。所有的荷航航班将受到荷航在海牙地区法院备案的运输条件的约束,在会员要求时寄送给会员。所有伙伴航空公司的航班将受该伙伴航空公司相关运费条件制约。
1.2.7 根据其蓝天飞行计划的活动,公司及其合作伙伴保留向会员团体提供优惠活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航班活动、酒店住宿活动以及汽车租赁活动。不得同时使用多种推广优惠,否则无效。将采用最有利于会员的优惠。
1.2.8 每年12月31日将根据这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所累积的级别里数或有效航班数量确定会员在下一年度有权享受的蓝天飞行计划级别。计算会员级别的地址是其账户中提供的邮寄地址。除非在《蓝天飞行通讯》中另有说明,所有累积的级别里数和有效航班将从会员的蓝天飞行帐户中提取。如果会员在一年期间没有累积任何的级别里数,那么该会员将被降级到基础等级,即象牙卡。如果公司在该年度中累积了级别里数,但根据本《一般条款与细则》中所定义的规定,该级别里数并不足以维持其当前的会员等级,那么该会员将被降至更低一级。
1.2.9 对于象牙卡会员而言,奖励里数有20个月的有效期。只有在法航、荷航、天合联盟合作伙伴以及参与承运人的航班上累积的里程或者参加《蓝天飞行通讯》中规定的延期活动才可以延期。如果会员帐户在20个月内没有参与任何延期活动,则公司保留在该有效期满后撤销奖励里数的权利。会员有责任查验其里数的到期日。
1.2.10 如果会员的奖励里数在6年内没有增加,那么公司保留单方面终止会员资格的权利。
1.2.11 根据会员在蓝天飞行计划中的活动向会员提供里数报告。公司保留在任何时候改变提供该报告的时间间隔和所提供的支持的权利。可根据《蓝天飞行通讯》中进一步的定义,对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的报告收取费用。不提供任何复制件。关于里数报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邮件、电子版、声讯回复系统和网站形式提供的报告)均为纯属指示性的信息。
1.2.12 如果会员去世,公司应在收到死亡证明后关闭该会员的帐户。
1.3 注册
1.3.1 根据当地法律和父母或监护人批准(如适用)的限制,蓝天飞行计划只向年满2岁或以上的个人开放,且该个人的邮寄地址应位于蓝天飞行计划开放会员资格的国家。公司、非公司实体或其它法律实体不具备参与资格。
1.3.2 会员只能提交一份会员资格申请表,并且只能以该会员的法定姓名开立一个帐户。如果会员拥有多个帐户,那么最低等级或最少里数的帐户将被撤销,而该帐户中累积的所有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将被转移到其它帐户中。
1.3.3 在任何情形下,相关会员的帐户以及累积的里数均不得被转移、遗赠、转让、出售给任何其它人士的里数帐户或与其合并,无论是否以优惠价格也无论该人士是否是计划的会员;同时也不得与该会员的任何其它帐户合并,除非公司和《蓝天飞行通讯》中另有规定。
1.3.4 在申请表签署日之前3个月内乘坐或使用的有效航班可以用于累积级别里数和/或奖励里数,并且应当根据1.4.6中规定的追溯规定提出追溯补登的要求。
1.3.5 加入蓝天飞行计划时,会员同意接收《蓝天飞行通讯》,这是蓝天飞行计划的基本组成部分。会员有责任向公司提供用于获取会员卡和邮寄《蓝天飞行通讯》的正确邮寄地址和/或电子邮件地址。如果会员邮寄地址变更,则会员必须以书面形式或通过该计划的网站向公司发出通知,且不得发生任何不当迟延。地址变更时应当有会员的签名或PIN代码(根据实际情形适用)。
1.3.6 任何有资格且希望参加该计划的人士必须填写并签署一份单独的计划会员资格申请书,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人,则必须由法定监护人或代表签署。所有申请该计划会员资格的人士都将被认为是已阅读并接受了本《一般条款与细则》。
1.3.7 公司保留拒绝授予任何不符合参与该计划要求的人士会员资格。
1.3.8 公司接受会员资格申的人士将获得一个个人帐户、会员号和PIN代码,可以访问互联网和《蓝天飞行通讯》中描述的任何其它服务。在进行任何关于帐户的查询时,都要求提供会员号。PIN代码始终只向向会员提供。会员应为其对PIN代码的使用负责,并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PIN代码。
1.4 对计划的遵守
1.4.1 会员保证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邮寄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的正确性,并且对任何错误、不完整或过期信息负全责。
1.4.2 会员应公司的请求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果会员未能在公司规定的合理期限内提供该证明,那么其会员资格将自动中止或终止,同时累积的所有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都将作废。
1.4.3 必须根据本《一般条款与细则》中的规定和指示累积和使用所有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以及后续奖励。公司对于某条航线是否可以累积奖励或级别里数的问题拥有最终解释权。
1.4.4 未使用的、被没收的、虚假的、丢失的、过期的或被退款的机票或交易不能累积级别里数和奖励。当某位人士冒用了会员姓名办理登机手续时,不能累积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
1.4.5 如果会员卡丢失、被盗或损坏,必须立即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当会员发出关于卡片丢失、被盗或损坏的通知后,该卡片将被替换。如果会员将卡片用于任何欺诈性目的或未能遵守本条款内容,公司不对此承担责任。
1.4.6 针对追溯性积分的所有补登要求应当在所涉航班或交易完成之后六(6)个月内提出。合作伙伴的补登要求应当根据《蓝天飞行通讯》中所列程序通过普通邮件向客户服务中心寄送或在合作伙伴的网站提交。向伙伴航空公司提出的补登要求应当有下列文件的支持:(i)旅客收据的复印件,如果是电子机票,则为“行程单”或旅行记录;以及(ii)登机牌原件。非航空合作伙伴的补登要求应当有合同或发票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支持。此外,公司保留在任何时间要求获得关于里数增加的所有文件证据的权利。对于法航和荷航运营的、指定代码为AF或KL的航线而言,只能通过互联网提出补登要求。不会针对追性积分发出任何信函,同时向客户服务中心提交的文件不能退回;因此建议保存文件副本。
1.4.7 禁止针对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奖励机票或任何兑换凭单的出售、购买、抽取佣金、转售、实物交换或兑换行为,除非公司根据《蓝天飞行通讯》中列明的具体条款与细则另有规定。违反禁令的人员,包括任何使用所购买或用实物交换的奖励的旅客都须负责支付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级别里数、奖励里数和奖励不具有现金价值且永远无法变现。
1.4.8 对法航、荷航或任何伙伴航空公司(包括天合联盟)关于运费或关税的一般条款与细则的违反、对非伙伴航空公司的一般条款与细则的违反、对本《一般条款与细则》的重大违反、对蓝天飞行计划的滥用(包括未能遵守该计划的政策和程序)、对奖励或机票的出售或实物交换、或者对相关事实的任何虚假陈述、不当行为(包括对法航、荷航或其合作伙伴的任何雇员的任何不当行为或骚扰)、机上或休息室中的蛮横行为或者任何拒绝遵守雇员指示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会员帐户被撤销以及失去未来参加该计划的资格、被取消所有累积的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以及被撤销先前给予但尚未使用的奖励。
1.4.9 任何对本《一般条款与细则》的实质性违反都可能造成机票或奖励随时被没收(包括在运送途中),并由滥用奖励的会员或旅客支付其使用奖励机票或奖励而完成的任何航段所适用的足额旅费。
1.4.10 对于蓝天飞行计划受制的所有条款和条件的执行,公司保留针对会员采取其认为必要的适当法律行动的权利,并且可以获得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和诉讼费的补偿。
1.4.11 任何航空公司、旅行社或者作为包价旅游运营商经营或作为运营商代表的人士或机构不能不当地利用现有的条款来累积里数或获得奖励,也不能利用它们在蓝天飞行计划中的地位而以特殊的价格、雇员折扣价或旅游业折扣价获得由法航、荷航或任何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务。
1.5 个人资料
1.5.1 与会员参与计划资格相关的个人资料只能用于计划实施的目的并根据可适用的数据保护规章进行处理和使用,比如荷兰和法国的《个人数据保护法》(“Wet Bescherming Persoonsgegevens”和1978年1月7日颁布并于2004年8月6日修订的《法国法》)。荷航已经将这些个人资料的处理情况通知了荷兰数据保护局(“College Bescherming Persoonsgegevens”)。法航已经将这些个人资料的处理情况通知了法国数据保护局(“Commission Nationale Informatique et Libertés” - CNIL)。
1.5.2 根据蓝天飞行计划的要求,个人资料应由法航、荷航和合作伙伴进行使用和交换。此外,为了使法航、荷航或其合作伙伴能够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进行直销或沟通,关于会员和会员的计划参与信息可以以机密方式在法航、荷航及其合作伙伴之间传输,并仅供其自己使用。如果会员不希望从法航、荷航和/或合作伙伴那里接受优惠,则可以根据某些条件以及上述1.3.5条之规定,通过随时向客户服务中心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拒绝以此为目的处理其数据。要了解进一步详细情况,请参考荷航的隐私政策(www.klm.com)以及法航的安全政策和数据保密政策(www.airfrance.com)。
1.6 审计
1.6.1 公司保留在不向会员发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审计蓝天飞行计划的任何和所有帐户的权利,以确保遵守该计划的规定以及运费和/或关税条款的适用条件。
1.6.2 如果审计发现了差异或违规情形,则公司可以延迟处理奖励、延迟增加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或者延迟提供里数报告,直到这些差异或违规得以圆满解决。在前述差异或违规没有解决之前,公司可自行决定禁止会员兑换里数、使用休息室以及使用与蓝天飞行计划相关联的奖励、服务或优惠。
1.6.3 公司保留向法航、荷航、天合联盟合作伙伴或任何其他合作伙伴的安全官员通报会员的严重不当行为或会员帐户中的差异的权利。
1.6.4 公司保留以审计目的与合作伙伴或其代理人交换信息的权利。
1.7 责任
1.7.1 公司不接受因服务、奖励或优惠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涉及任何损害、死亡、延误、伤害或损失的任何责任,无论这些服务、奖励或优惠是否由法航、荷航或者伙伴航空公司或非伙伴航空公司根据蓝天飞行计划提供,但如果此类损害或损失由公司的疏忽造成,或者是由公司有意造成或在明知损害很可能产生的情形下不顾后果而造成的,则不在此限;除非《华沙公约》(修订版)或《蒙特利尔公约》另行规定(根据实际情形适用)。必须直接向合作伙伴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7.2 除上文1.2和1.7.1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对因蓝天飞行计划的终止或变更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也不对法航、荷航或合作伙伴之一退出蓝天飞行计划的任何情形承担责任。公司尽量尽快向会员通报任何这样的变更或退出。
1.7.3 如果公司或任何合作伙伴不当拒绝了会员的里数积分、奖励或某些其它优惠,则会员的唯一补偿方式是提供被公司不当拒绝的里数积分、奖励或优惠(如存在)或者公司决定的其它合理、可选择和相当的优惠,或把已花费的奖励里数重新积分。如果发生了前述的任何不当拒绝情形,法航、荷航或任何合作伙伴的责任将限制在相关奖励的价值之内,而补偿的唯一形式应当是某项奖励或将奖励里数中的价值进行重新积分。
1.7.4 某些国家的适用法律可以对管理蓝天飞行计划或会员资格的条款施加限制。公司可能由于当地的法律法规而无法在某些国家或向某些个人提供蓝天飞行计划或其中的某些部分。当遵守这些本地法律时,公司将不承担责任,同时相应保留终止会员参与蓝天飞行计划的资格并撤销该会员已经累积的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无论何种)的权利。
1.7.5 会员应当对因蓝天飞行计划引起的、来自第三方(包括税务局)的任何索赔要求承担责任。
2 累积里数
2.1 会员累积的里数将记入会员的帐户而不考虑为机票或服务付款的个人或实体的身份,但前提是会员在预定航班、出票、办理登机手续和/或签署关于由合作伙伴提供服务的合同时已经提交了会员号。
会员个人有责任向为机票、交易或服务付款的任何第三方或法律实体通报在蓝天飞行计划项下累积的里数和优惠,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雇主。
2.2 每位会员应当对里数已经正式记入会员帐户的事实进行核实,而无论是通过里数报告、互联网还是通过客户服务中心。
2.3 公司保留从不当累积里数的任何会员的帐户中扣除里数的权利。
2.4 除《蓝天飞行通讯》中的规定外,可以累积里数的航班是:(i)带有法航或荷航航班号(指定代码为AF或KL)的定期航班(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ii)带有天合联盟合作伙伴的航班号且由法航、荷航或天合联盟合作伙伴运营的定期航班(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iii)带有参与承运人(新喀里多尼亚航空公司除外)的航班号且由该参与承运人或由法航或荷航运营的定期航班(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iv)带有蓝天飞行合作伙伴航班号且由该蓝天飞行合作伙伴运营或者由法航或荷航运营的定期航班,或是带有新喀里多尼亚航空公司航班号且由新喀里多尼亚航空公司运营或者由法航或荷航运营的定期航班(仅限奖励里数)。可以按照《蓝天飞行通讯》中的规定而对法航、荷航或伙伴航空公司的某些舱位或运价减少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的累积,或者不进行累积。非公布票价不得进行里数累积。尤其应当将奖励机票、旅游业折扣费率、免费或非收入性机票、军队或政府机票排除在里数累积之外。非伙伴航空公司提供的所有服务在《蓝天飞行通讯》中说明的条件项下可以进行奖励里数的累积。非航空合作伙伴拟提供的、收取雇员折扣费率的任何服务不能用于增加奖励里数。
2.5 如果航班被法航、荷航、参与承运人和其它天合联盟合作伙伴或其他合作伙伴航空公司取消(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因素、劳工争议或安全原因),那么会员将不会得到奖励里数积分。
2.6 必须根据本《一般条款与细则》中的规定和指示累积和使用所有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以及后续奖励。
2.7 会员必须通过实际旅行来累积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不能给予未使用的、被没收的、虚假的、丢失的、过期的或被退款的机票。会员仅能就已飞行的航班累积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即使会员为其他人士购买机票或在同一航班中购买了多张机票。例外情形是:如果会员在由法航和荷航运营的航班上预定了一个额外座位(用于担架、客舱中易损或特大行李的运送、超重人士等……),此时会员可以累积奖励里程,但前提是这个额外座位是以会员的姓名预订并且与会员的座位处于同一个预订舱位。 如果会员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形而被转移到另一航班,则会员将根据其原始购买的航班而不是已飞行的航线来累积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每次已飞行航班里数只能记入会员帐户一次,已使用的每项服务的里数也只能记入会员帐户一次。
2.8 在升舱的情形下,将基于所购买的旅费而不是基于已飞行航班的实际服务等级来给予级别里数或奖励里数。
2.9 尽管公司会采取各种努力以提供准确的积分或里数,但会员仍有责任保留为取得追溯性积分所必要的文件(比如登机牌和旅客收据)。
2.10 除非公司或其伙伴航空公司(包括天合联盟合作伙伴)或非航空合作伙伴另有说明,同时也是其它忠诚计划会员的那些会员应当注意到每个航班或每项服务只能为一项计划进行级别里数和奖励里数的累积。在这种情形下,会员应当在适用于每项航班或每项服务的各个计划之间进行选择。
3 以奖励里数兑换奖励
3.1 当会员业已累积足够数量的奖励里数时,该会员就可以根据《蓝天飞行通讯》中所列的对奖励颁布进行管理的程序,以书面形式、通过互联网或电话要求兑换奖励,并指明受益人。奖励的预约和申请程序可以由公司进行修改。
3.2 奖励的有效期为该奖励颁布之日起12个月内,但有某些例外,比如特别推广优惠或在特殊市场中宣告的那些奖励(信息由当地提供)。一旦机票开出,会员就可以在某些条件下于第一个航段的班机出发之前变更或撤销其奖励机票,但必须将该事项通知客户服务中心。一旦旅行开始,则仅能变更日期。上述条件不适用于特别推广优惠的情形。如果未抵达和在返回日之后,如果没有进行旅行,则航空公司的奖励不能再使用,并且不能退款。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允许变更受益人。根据奖励类型,在变更和/或取消时可能收取行政管理费(在《蓝天飞行通讯》中进一步定义)。不允许对非航空公司的奖励进行任何修改或撤销。会员可自行咨询适用于其使用奖励的各项条件,并购买适当保险(如适用)为其可能不得不取消行程的情况投保。
3.3 所有的航空公司奖励都必须在由法航、荷航和伙伴航空公司运营的航线中取得。航空公司奖励可以限制在所选择的法航或荷航的代码共享航班。应当在起飞之前至少2周订购伙伴航空公司的机票。应当能够在使用日之前至少2周请求获得非航空公司的奖励。在出具奖励(奖励机票或奖励升舱)或凭单(非航空公司的奖励)时将扣减里数。会员不可以参加候补排队。
3.4 属于同一奖励的所有航段都应当被同时预订。
3.5 如果使用奖励机票的成年人与小于两(2)岁的儿童一同旅行,那么该成年人必须为婴儿在奖励机票所用的航空公司预订座位,并依照该航空公司的适用票价预订。不能由客户服务中心来进行这项预订。
3.6 不能对有权获得旅游类折扣的受益人(儿童、学生、年迈公民等)予以奖励机票所要求的里数的任何减除。
3.7 奖励机票和奖励升舱不能背书转让,也不能在机票上注明的指定代码所属的航空公司之外的其它航空公司使用,除非可适用的航空公司根据其合理的自由裁量权另行决定。
3.8 丢失、被盗或期满的奖励将无法退还、替换或延期。
3.9 会员可以请求按照《蓝天飞行通讯》的规定在提供某项奖励的航空公司的合格航线上进行奖励升舱,但条件是该会员已经订妥(而不是排在候补名单中)并开出了全票价的机票。会员在每次航班中所累积的奖励里数兑换只能用于一项奖励升舱。因此,不可能进行双重奖励升舱,即从经济客舱升至头等客舱。
3.10 会员或任何奖励的受益人有责任支付与某项奖励的出具或使用相关联的所有可适用的税收、费用、征收额和/或罚款(包括但不限于关税、检查、安全、农业、燃料和离港费用),并取得航空公司奖励必备的旅行文件,包括签证、检疫证书和保险。此外,会员或受益人将遵守具体国家的任何法定的或另行要求的规章,并办理目的国现行有效的海关手续。
3.11 只有会员才有权申请奖励。在请求奖励时,会员可以为自己或为该会员指定的任何其它人士要求奖励,但应受到蓝天飞行计划条款的约束。如果不具备法定能力(年龄过大或过小),那么就必须由该会员的法定监护人或代表签署奖励申请。
3.12 如果会员打算就任何奖励的使用进行投诉,那么该会员就应当在使用奖励后21日以书面形式向客户服务中心发出通知。
3.13 根据所涉及的奖励不同,航空公司奖励可以寄送到会员所给的电子邮件地址,会员也可以在允许开具奖励机票的指定机场或城市售票处收取。一旦奖励申请得到处理,该奖励所要求的里数就将根据在申请日有效的比例从会员帐户中扣除,并且首先使用日期在先的里数进行扣除。内部困难可能导致帐户扣除的延迟。如果机票由法航或荷航的机构或办事处出具,那么会员就必须出示其会员卡。如果收取机票的人士不是会员本人,那么该人士就必须在每次收取机票时除了出示会员卡(或其复印件)之外,还出示会员的身份证明以及由会员签署的、授权该人士收取机票的书面声明,在其上应有会员的原始签名。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修改或中止该程序。非航空公司的奖励将被出具并寄送到会员的邮寄地址。不能让公司为邮政服务或海关程序所导致的延迟或损失承担责任。
3.14 出具的奖励机票将用于法航、荷航和/或伙伴航空公司的(i)单程航班;(ii)回程航班或(iii)“缺口回程航班”,并根据《蓝天飞行通讯》中规定的计划和条件,遵循旅行双向的最直接航线。在遵守《蓝天飞行通讯》中规定的条件的情形下,旅途可以出现中断(中途停留)。“缺口回程航班”是一种环游航班,其出发地和抵达地不同但处于同一个奖励地区内,或回程航班的始发站与去程航班的抵达站不同但出于同一个奖励地区内。此外,还可以为法航、荷航以及在《蓝天飞行通讯》中确定的某些合作伙伴出具用于“环游世界之旅”的奖励机票,原则上整个旅程应当使用同样的旅行服务等级,并且必须列入一个半程点,该点是去程旅行终止、回程旅行开始的地点。但《蓝天飞行通讯》中另行规定的除外。这样的“环游世界之旅”的旅途中可能的中断次数应当在预订时确定。所有的奖励机票都受到航空交通管制变化的影响,或受到前述航空公司以其合理自由裁量权做出的关闭任何航段之决定的影响。
3.15 以额外行李限额的形式出现的奖励是指《蓝天飞行通讯》中进一步定义的已付费舱位所允许的、或会员在蓝天飞行计划中的地位所属的正常限额之上的额外行李限额。额外行李奖励只在法航、荷航以及参与承运人的航班中有效。奖励机票不能获得额外行李限额的奖励。特殊行李或携带动物将无法获得额外行李奖励。
3.16 奖励机票不能用于医疗担架的运送、儿童车、空乘陪同儿童,也不能用于获取额外座位。
3.17 非航空公司奖励:在遵守向会员告知的条件和限制情况下,拥有所要求数量的有效里数的会员可以享受自己的的奖励或指定任何其他人士收益。不过,会员不得从以免费的非航空公司服务的形式出现的奖励中受益,除非他或她已经从提供奖励的合作伙伴那里累积了里数。奖励的任何受益人必须符合使用服务的法定要求(比如年龄、驾照等),并且必须遵守由相关合作伙伴制定的条件,特别是与合作伙伴预订定金的付款相关的规定。
4 其它事项
4.1 本《一般条款与细则》取代了先前所有包含此类条款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