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使用條款
藍天飛行方案
1.1 定義
本《使用條款》中所用術語或表達在下文中定義,除非上下文另有規定:
「法航」是指Société Air France,這是一家根據法國法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辦公地在45, rue de Paris, F-95747 Roissy CDG Cedex, France,在Bobigny商業及公司註冊處註冊,編號為B 420 495 178。
「飛航獎勵」是指由法航、荷航和航空公司合作夥伴提供的任何獎勵。航班獎勵包括獎勵機票、獎勵升等和額外行李獎勵。
「航空公司合作夥伴」是指在定期發行的《藍天飛行通訊》中規定的任何航空公司、天合聯盟合作夥伴、參與承運人或藍天飛行合作夥伴,旅客通過購買它們的服務可以獲得等級里數及/或獎勵里數及/或得到獎勵里數的補償。
「獎勵」是指在里程優惠計劃中所含的、根據《藍天飛行通訊》中所列程序通過補償獎勵里數而獲得的獎勵。
「獎勵里數」是指根據《藍天飛行通訊》中所列程序而在法航、荷航、航空公司合作夥伴以及非航空公司合作夥伴處獲得的里數。獎勵里數可以用於獲得獎勵。
「獎勵升等」是指一種將已付款機票所預訂的搭乘艙等升等一級的獎勵。
「公司」是指法航和荷航,它們管理和運行里程優惠計劃。
「客戶服務中心」是指由公司完全授權的、提供里程優惠計劃所規定範圍的服務的任何服務單元。
「申請日」是指合格申請人申請表簽署之日。在通過網際網路或電子郵件申請的情形下,是指里程優惠計劃的申請通過網際網路或電子郵件途徑向公司提交之日。
「藍天飛行」是公司的「藍天飛行飛行常客計劃」的縮寫。
「藍天飛行通訊」是在里程優惠計劃中所採取的下列通訊形式的總稱:計劃手冊、藍天飛行新聞、藍天飛行信函、藍天飛行網站及藍天飛行申請表。
「藍天飛行合作夥伴」是指除天合聯盟或參與承運人之外的、旅客可以通過購買其服務而依照任何定期發行的《藍天飛行通訊》獲得或補償獎勵里數的任何航空公司。
「一般使用條款」是指對里程優惠計劃作出規定的使用條款。
「金卡」是指里程優惠計劃中的第三等級。如果會員在一個日曆年期間獲得或完成(i)40,000的等級里數,或是《藍天飛行通訊》的郵寄地址在法國本土或摩納哥之外的會員完成了30次符合資格的航班;或(ii)60,000的等級里數,或是《藍天飛行通訊》的郵寄地址在法國本土或摩納哥之外的會員完成了30次符合資格的航班,那麼會員則有資格取得該等級,並有權享受該等級所附屬的服務和優惠。該等級所附屬的服務和優惠在《藍天飛行通訊》中規定。
「一般卡」是指里程優惠計劃的第一等級,即基礎等級。會員在申請時將自動歸入該等級。該等級所附屬的服務和優惠在《藍天飛行通訊》中規定。
「荷航」是指Koninklijke Luchtvaart Maatschappij N.V.(KLM皇家荷蘭航空公司),這是一家根據荷蘭法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貿易註冊號為Amsterdam 33014286,公司總部地址是Amsterdamweg 55, Amstelveen, the Netherlands。
「等級里數」是指里程優惠計劃中各個會員等級的所計里程數。等級里數可以通過乘坐法航、荷航、天合聯盟合作夥伴和參與承運人的航班獲得,但新喀里多尼亞航空公司除外。通過使用法航—荷航的「美國運通金卡」支付卡(適用於法國銀行帳戶持有人)所獲得的里數也可以作為等級里數。使用藍天飛行美國運通卡(適用於荷蘭銀行帳戶持有人)所獲得的里數只能作為獎勵里數。
「會員」是指里程優惠計劃的會員,其姓名印在會員卡上,並為每位會員分配了一個里程優惠計劃登記號。只有會員才有權獲得在里程優惠計劃中安排的服務和優惠。
「會員卡」和「卡」是指里程優惠計劃的會員卡。公司將在接受里程優惠計劃申請後發行和分配會員卡。
「里數」是指獎勵里數和等級里數。距離度量單位是英里。
「非航空公司合作夥伴」是指除天合聯盟或航空公司合作夥伴之外的、旅客可以通過購買其服務而依照任何定期發行的《藍天飛行通訊》獲得或補償獎勵里數的任何合作夥伴。
「參與承運人」是指參與里程優惠計劃並將該計劃作為其忠誠計劃的航空公司合作夥伴。參與承運人包括肯尼亞航空公司、新喀里多尼亞航空公司和歐羅巴航空公司。名單在任何時候皆可被修改。
「合作夥伴」是指航空公司合作夥伴和非航空公司合作夥伴。
「PIN」是指憑以進入會員個人網絡帳戶的個人識別號。
「白金卡」是指里程優惠計劃中最具專屬性和最高(第四)的等級。如果會員在一個日曆年期間獲得或完成(i) 70,000的等級里數,或是《藍天飛行通訊》的郵寄地址在法國本土或摩納哥之外的會員完成了60次符合資格的航班;或(ii)90,000的等級里數,或是《藍天飛行通訊》的郵寄地址在法國本土或摩納哥之外的會員完成了60次符合資格的航班,那麼會員則有資格取得該等級,並有權享受該等級所附屬的服務和優惠。該等級所附屬的服務和優惠在任何《藍天飛行通訊》中規定。
「里程優惠計劃」是指由公司提供的藍天飛行忠誠里程優惠計劃,該計劃於2005年引入,旨在獎勵那些經常搭乘法航、荷航或它們的航空公司合作夥伴旅行的會員和那些使用非航空公司合作夥伴提供的合格服務的會員。
「促銷優惠」是指特別臨時優惠,它給了會員以機會以獲得額外等級及/或獎勵里數、當訂購獎勵時使用較少的獎勵里數或使用額外優惠的機會。
「符合資格的航班」是指法航、荷航、天合聯盟合作夥伴和參與承運人(新喀里多尼亞航空公司除外)的航班,但《藍天飛行通訊》的郵寄地址在法國本土或摩納哥之外的會員在法國搭乘的國內航班除外,後者可以同時獲得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
「銀卡」是指里程優惠計劃中的第二等級。如果會員在一個日曆年期間獲得或完成(i) 25,000的等級里數,或是《藍天飛行通訊》的郵寄地址在法國本土或摩納哥之外的會員完成了15次符合資格的航班;或(ii)30,000的等級里數,或是《藍天飛行通訊》的郵寄地址在法國本土或摩納哥之外的會員完成了15次符合資格的航班,那麼會員則有資格取得該等級,並有權享受該等級所附屬的服務和優惠。該等級所附屬的服務和優惠在《藍天飛行通訊》中規定。
「天合聯盟」是指法航、荷航及其聯盟航空公司:墨西哥航空公司、義大利航空公司、達美航空公司、高麗航空公司、CSA捷克航空公司、西北航空公司和大陸航空公司。參與這個航空公司聯盟(即「天合聯盟」)的航空公司可能隨時變化。
「天合聯盟合作夥伴」是指在定期發行的《藍天飛行通訊》中規定的天合聯盟的任何航空公司成員(法航和荷航除外),旅客通過享受它們服務可以獲得等級里數及/或獎勵里程獎勵里數及/或得到獎勵里數的補償。
1.2 一般條款
1.2.1 一般使用條款定義了公司和每位個人會員之間的合同關係。公司保留撤銷或替換里程優惠計劃的權利以及更改或修正下列內容的權利:里程優惠計劃、一般使用條款、藍天飛行通訊、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累積結構、獎勵結構、獎勵里數償還結構、任何合作夥伴參與里程優惠計劃的資格或在任何時候於計畫文件中所陳述之計劃的程序等。如果里程優惠計劃由於某個國家特定的法律要求而做出更改,則會員不得就該更改而針對公司提出任何損害賠償主張。關於更改和修正這些使用條款的通知將通過《藍天飛行通訊》發佈。如果會員使用會員卡或以任何方式定制或使用該計劃項下的獎勵或優惠,或如果未能在發出通知後30日內將書面反對意見進行登記,則應視為本《使用條款》及其任何更改得到了批准。如果會員不接受對計劃的更改,則該會員可以按照1.2.2的規定終止會員資格。
1.2.2 各方可以在任何時候以書面方式終止合同約定。即使合同關係終止,本一般使用條款仍應當繼續作為計劃實施之準據。如果會員終止契約,那麼會員應當將會員卡對半切割並將其返還給公司。公司將在收到會員卡後終止其會員資格,而該會員從終止日起有六個月的時間來用完任何累積的獎勵里數。如果公司終止契約,那麼任何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將在撤銷通知發出後六個月屆期。如果會員作出了重大的虛假表述、違反了獎勵規則或《藍天飛行通訊》中所列規則、或違反了1.4.8的規則,那麼所有的等級里數或獎勵里數將在公司發出終止通知時屆期。
1.2.3 公司將盡其合理努力以向會員發出關於終止計劃的事先通知。
1.2.4 公司將盡其合理努力以確保向會員提供的獎勵、優惠以及獲得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的促銷機會能夠真正提供。不過,法航、荷航或它們的合作夥伴可以單方面限制擬定的獎勵數量,公司不能保證或擔保一定會提供這樣的便利。因此,有時候會員可能發現無法提供某個給定班次或不提供某種特定獎勵。
1.2.5 擬定的所有獎勵和優惠都可能發生變更和可用性的限制,包括在《藍天飛行通訊》中指出的管制日。可以適用當地的限制措施及/或更改。向會員提供的獎勵、優惠以及獲得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的機會由或可能由與公司訂立安排的合作夥伴提供,但公司對這些合作夥伴沒有控制權。
1.2.6 獎勵、優惠以及獲得和補償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的機會受到提供促銷便利的合作夥伴的一般使用條款的約束。當會員向合作夥伴提交請求時,則將向該會員寄送這些一般使用條款。所有的法航航班將受到法航的運費條款(見www.airfrance.com)的約束。所有的荷航航班將受到荷航的運費條款的約束,該條款在海牙地區法院登記,將在會員請求時寄送給會員。
1.2.7 公司及其合作夥伴保留基於該計劃的活動而向會員團體提供促銷優惠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航班活動、酒店住宿活動、汽車租賃活動以及地理位置。不得同時使用兩種促銷優惠,否則無效。最有利於會員的促銷優惠應優先被適用。
1.2.8 在每年的12月31日,將根據這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所累積的等級里數或符合資格的航班的數量來確定會員在下一年度有權享受的里程優惠計劃等級。計算會員等級的地址是《藍天飛行通訊》的郵寄地址。所有累積的等級里數和符合資格的航班將從會員的藍天飛行帳戶中提取,除非在《藍天飛行通訊》中另有說明。如果會員在一年期間沒有獲得任何的等級里數,那麼該會員將被降級到基礎等級,即一般卡等級。如果公司在該年度中獲得了等級里數,但根據本《一般使用條款》中所定義的規則,該等級里數並不足以維持其當前的會員等級,那麼該會員將被降级至下一等級。
1.2.9 對於一般卡會員而言,獎勵里數有20個月的有效期。只有法航、荷航、天合聯盟合作夥伴以及參與承運人的航班增加額,或在《藍天飛行通訊》中規定為擴展活動的任何其他活動才可以被認為是擴展活動。如果會員在20個月的期間內沒有在會員帳戶中登記任何擴展活動,則公司保留在該期間期滿後撤銷獎勵里數的權利。應由會員查詢其里數的期滿日。
1.2.10 如果會員在6年的期間內獎勵里數沒有增加,那麼公司保留單方面終止會員資格的權利。
1.2.11 將基於會員在里程優惠計劃中的活動向會員提供里程對帳單。公司保留在任何時候變更提供該概要的時間間隔的權利。不提供任何複製件。關於里程對帳單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通過信件、電子里程對帳單、聲訊回復系統和網站形式提供的概要)均為純屬指示性的信息。僅當會員的郵寄地址位於里程優惠計劃所適用的國家中時,會員才可以獲得里數。
1.2.12 如果會員去世,公司將在收到死亡證明時關閉該會員的帳戶。
1.3 申請
1.3.1 由於受到當地法律和父母或監護人批准(當適用時)的約束,里程優惠計劃只向2歲或以上的個人開放。公司、非公司實體或其他法律實體被排除在參與資格之外。此外還有一個名為「青年藍天飛行里程優惠計劃」的特別計劃,該計劃向年齡介於2至24歲之間的、且郵寄地址位於法國、摩洛哥、突尼斯或法國海外領地的個人提供。在向客戶服務中心提出請求之後,可以得到該計劃的特別使用條款。
1.3.2 會員只能提交一份會員資格申請表,並且只能以該會員的法定姓名擁有一個帳戶。如果有多個帳戶,那麼最低等級或最少里數的帳戶將被撤銷,而該帳戶中累積的所有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將被轉移到其他帳戶中。
1.3.3除在向會員發出通知的條款中另有規定外,在任何情形下,相關會員的帳戶以及獲得的里數均不得被轉移、遺贈、轉讓、出售給任何其他人士的里數帳戶或與其合併,無論其是否支付了有價值的對價,也無論該人士是否是計劃的會員;同時也不得與該會員的任何其他帳戶合併。
1.3.4 在申請表簽署日之前不超過3個月乘坐或使用的符合資格的航班可以用於獲得等級里數及/或獎勵里數,並且應當1.4.6中規定的溯及有效主張規則提出溯及請求。
1.3.5 會員有責任向公司提供用於《藍天飛行通訊》的正確郵寄地址。如果會員改變了郵寄地址,那麼該會員就必須以書面形式或通過該計劃的網站向公司發出通知,且不得發生任何不當遲延。地址變更時應當有會員的簽名或PIN(根據實際情形適用)。
1.3.6 希望參加該計劃的任何有資格人士必須填寫並簽署一份單獨的計劃會員資格申請書,如果申請人是未成年人,則必須由法定監護人或代表簽署。申請該計劃會員資格的所有人士都將被認為是已經閱讀並接受了本《一般使用條款》。
1.3.7 公司保留拒絕向不符合參與該計劃的要求的任何人士授予會員資格的權利。
1.3.8 其會員資格申請被公司接受的任何人士將獲得一個個人帳戶、會員號和PIN,從而可以訪問網際網路和《藍天飛行通訊》中描述的任何其他服務。在進行關於帳戶的任何查詢時,都要求提供會員號。將始終向會員並且僅向會員提供PIN。會員應為其對PIN的使用負責,並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PIN。
1.4 對計劃的遵守
1.4.1 會員保證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郵寄地址)的正確性,並且只為任何錯誤、不完整或過期的信息負責。
1.4.2 會員將應公司的請求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如果會員未能在公司設定的合理期間內提供該證明,那麼其會員資格將自動中止或終止,同時累積的所有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都將作廢。
1.4.3 所有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以及後續的獎勵都必須根據本《一般使用條款》中的規則和指南來獲得和使用。公司對於某項旅程是否可以獲得獎勵或等級里數的問題有最終決定權。
1.4.4 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不能給予未使用的、被沒收的、虛假的、耽誤的、過期的或被退款的機票或交易。當某位人士辦理登機手續時冒用了會員的姓名時,不得給予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
1.4.5 如果會員卡丟失、被盜或損壞,則必須立即向客戶服務中心報告。在會員發出關於卡片丟失、被盜或損壞的通知時,將對卡片進行替換。如果會員對卡片進行了任何欺詐性的使用或未能遵守本條款的內容,則公司不對此承擔責任。
1.4.6 針對溯及有效積分的所有請求應當在所涉班次或交易完成之後六(6)個月內提出。合作夥伴的溯及應當根據《藍天飛行通訊》中所列程序通過常規郵件向客戶服務中心寄送或在合作夥伴的網站提出。向航空公司合作夥伴提出的回溯主張應當有下列文件的支持:(i)旅客收據的複印件,如果是電子機票,則為「行程單」或旅行概要;以及(ii)登機證原件。請求非航空公司合作夥伴的溯及有效主張應當有合同或發票的原件或複印件加以佐證。此外,公司保留在任何時間要求獲得關於里數增加的所有文件證據的權利。對於法航和荷航運營的、指定代碼為AF或KL的航線而言,回溯主張只能通過網際網路做出。不會針對回溯性積分發出任何信函,同時向客戶服務中心提交的文件不能退回;因此建議保存文件副本。
1.4.7 禁止針對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獎勵機票或任何補償的折價券的出售、購買、抽取傭金、轉售、實物交換或兌換的行為。違反禁令的人員,包括使用所購買或用實物交換的獎勵的任何旅客都應當負責支付損害賠償金和訴訟費。等級里數、獎勵里數和獎勵不具有現金價值,永遠無法獲得現金補償。
1.4.8 對法航、荷航或任何航空公司合作夥伴(包括天合聯盟)關於運費或關稅的通用條款的違反、對非航空公司合作夥伴的一般使用條款的違反、對本《一般使用條款》的實質性違反、對里程優惠計劃的濫用(包括未能遵守該計劃的政策和程序)、對獎勵或機票的出售或實物交換、或者對相關事實的任何虛假陳述、不當行為(包括對法航、荷航或其合作夥伴的任何僱員的任何不當行為或困擾)、在飛機上或貴賓室中的蠻橫行為或者任何拒絕遵守僱員的指示的行為都可能導致會員帳戶的撤銷以及失去在未來參加該計劃的資格、被取消所有累積的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以及被撤銷先前給予但尚未使用的獎勵。
1.4.9 對本《一般使用條款》的任何實質性違反都可能造成機票或獎勵在任何時候被沒收(包括在運送途中),並由濫用獎勵的會員或旅客支付其使用獎勵機票或獎勵而完成的任何航段所適用的足額旅費。
1.4.10 對於管理里程優惠計劃的任何使用條款的執行而言,公司保留針對會員採取其認為必要的適當法律行動的權利,並且可以請求損害賠償金、律師費和訴訟費的補償。
1.4.11 任何航空公司、旅行社或代表旅遊經營之個人或事業體之受僱人員、或經理、或其繼承人或受讓人,皆不能通過獲得里數或獎勵方式取得使用條款中之任何利益,也不能利用它們在里程優惠計劃中的地位而以特殊的價格、僱員折扣價或旅遊業折扣價獲得由法航、荷航或任何合作夥伴提供的服務。
1.5 個人數據
1.5.1 與會員參與計劃的資格相關的個人資料將以服務於計劃實施的目的並根據可適用的資料保護規定進行處理和使用,比如荷蘭和法國的《個人資料保護法》(「Wet Bescherming Persoonsgegevens」和1978年1月7日的法國法,於2004年8月6日修改)。荷航已經將這些個人資料的處理情況通知了荷蘭資料保護局(「College Bescherming Persoonsgegevens」)。法航已經將這些個人資料的處理情況通知了法國資料保護局(「Commission Nationale Informatique et Libertés」 - CNIL)。
1.5.2 個人資料將由法航、荷航和里程優惠計劃的合作夥伴使用和交換。此外,為了使法航、荷航或其合作夥伴能夠提供產品和服務以及直接營銷或溝通,關於會員和會員對計劃的參與的信息可以以機密方式在法航、荷航及其合作夥伴之間傳輸,並僅供它們自己使用。如果會員不希望從法航、荷航和/或合作夥伴那裏接受優惠,則會員可以根據某些條件,通過在任何時候向客戶服務中心發出書面通知的方式拒絕以此為目的處理其資料。要了解進一步的詳細情況,我們提及了荷航的隱私政策(www.klm.com)以及法航的安全政策和資料保密政策(www.airfrance.com)。
1.6 審計
1.6.1 公司保留在任何時候審計里程優惠計劃的任何和所有帳戶而不向會員發出通知的權利,以確保遵守該計劃的規則以及可適用的運費及/或關稅條款。
1.6.2 如果審計發現了差異或違規情形,則公司可以延遲處理獎勵、延遲增加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或者延遲提供里程對帳單,直到這些差異或違規得以解決並得到公司的滿意為止。在前述差異或違規沒有解決之前,可以根據公司的自行決定來禁止會員獲得里數的補償、進入貴賓室以及使用與里程優惠計劃相關聯的獎勵、服務或優惠。
1.6.3 公司保留將會員的嚴重不當行為或會員帳戶中的差異向法航、荷航、天合聯盟或任何航空公司合作夥伴的安全官員進行通知的權利。
1.6.4 公司保留以審計目的與合作夥伴或其代理人交換信息的權利。
1.7 責任
1.7.1 公司不接受因服務、獎勵或優惠引起的或與其相關的、涉及任何損害、死亡、延遲、傷害或損失的任何責任,而無論這些服務、獎勵或優惠是否由法航、荷航或者航空公司合作夥伴或非航空公司合作夥伴根據里程優惠計劃提供,但如果這樣的損害或損失是由公司的疏忽產生的,或者是由公司有意造成或在明知損害很可能產生的情形下不顧後果而造成的,則不在此限;《華沙公約》(以最新修正版本為準)或《蒙特利爾公約》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實際情形適用)。任何權利主張都必須直接向合作夥伴提出。
1.7.2 除了上文1.2和1.7.1另有規定之外,公司不對里程優惠計劃的終止或變更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也不對法航、荷航或合作夥伴之一退出里程優惠計劃的任何情形承擔責任。公司採取合理努力以盡快向會員告知任何這樣的變化或退出。
1.7.3 如果公司或任何合作夥伴不當拒絕了會員的里數積分、獎勵或某些其他優惠,則會員的唯一救濟方式是按照其選擇而讓公司提供被公司不當拒絕的里數積分、獎勵或優惠(如果可用)或者公司決定的其他合理、可選擇和可比較的優惠,或把已花費的獎勵里數重新積分。如果發生了前述的任何不當拒絕情形,法航、荷航或任何合作夥伴的責任將限制在相關獎勵的價值之內,而補償的唯一形式應當是某項獎勵或將獎勵里數中的價值進行重新積分。
1.7.4 在某些國家適用的法律可以對管理里程優惠計劃或會員資格的條款施加限制。公司可能由於當地的法律法規而無法在某些國家或向某些個人提供里程優惠計劃或其中的某些部分。當遵守這些本地法律時,公司將不承擔責任,同時相應保留終止會員參與里程優惠計劃的資格並撤銷該會員已經累積的任何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的權利。
1.7.5 會員應當對因里程優惠計劃的會員資格引起的、來自第三方,包括稅務局,的任何權利主張承擔責任。
2 獲得里數
2.1 會員獲得的里數將記入會員的帳戶而不考慮為機票或服務付款的個人或事業體的身份,但會員在訂位班次、出票、辦理登機手續及/或簽署關於由合作夥伴提供服務的合同時必須先提供會員編號。
會員個人負責把在里程優惠計劃項下獲得的里數和利益向為機票、交易或服務付款的任何第三方或法律實體進行告知,包括但不限於會員的僱主。
2.2 每位會員應當對里數已經正式記入會員帳戶的事實進行核實,而無論是通過里程對帳單、網際網路還是通過客戶服務中心。
2.3 公司保留從不當獲得里數的任何會員的帳戶中扣除里數的權利。
2.4 除了《藍天飛行通訊》中規定的之外,可以累積里數的班次是:(i)帶有法航或荷航航班號(指定代碼為AF或KL)的定期班次(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ii)帶有天合聯盟合作夥伴的航班號且由法航、荷航或天合聯盟合作夥伴運營的定期班次(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iii)帶有參與承運人 的航班號且由該參與承運人或由法航或荷航運營的定期班次(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iv)帶有藍天飛行合作夥伴航班號且由該藍天飛行合作夥伴運營或者由法航或荷航運營的定期班次,或是帶有新喀里多尼亞航空公司航班號且由新喀里多尼亞航空公司運營或者由法航或荷航運營的定期班次(僅限獎勵里數)。可以按照《藍天飛行通訊》中的規定而對某些訂位艙或旅費類型減少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的累積,或者不進行累積。除團隊票外,。非公開旅費不得進行里數累積。特別地,應當將獎勵機票、旅遊業折扣費率、免費或非收入性機票、軍隊或政府機票排除在里數累積之外。非航空公司合作夥伴提供的所有服務在《藍天飛行通訊》中說明的條件項下可以進行獎勵里數的累積。非航空公司合作夥伴擬提供的、收取僱員折扣費率的任何服務不能用於增加獎勵里數。
2.5 如果班次由於法航、荷航、天合聯盟或其他航空公司合作夥伴控制之外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天氣因素、勞工爭議或安全原因,而撤銷,那麼會員將不會得到獎勵里數積分。
2.6 所有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以及後續的獎勵都必須根據本《使用條款》中的規則和指示來獲得和使用。
2.7 會員必須實際進行旅行以獲得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不能給予未使用的、被沒收的、虛假的、耽誤的、過期的或被退款的機票。會員僅能就已飛行的班次獲得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即使會員為其他人士購買機票或在同一班次中購買了多張機票。例外情形是:如果會員在由法航和荷航運營的班次上訂位了一個額外座位(用於擔架、客艙中易損或特大行李的運送、超重人士等……),那麼會員就可以獲得獎勵里數,但前提是這個額外座位是以會員的姓名預訂並且與會員的座位處於同一個訂位艙。 如果會員由於不可預見的情形而被轉移到另一班次,則會員將根據其原始購買的班次而不是已飛行的路線來獲得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已飛行的每次班次的里數只能記入會員帳戶一次,已使用的每項服務的里數也只能記入會員帳戶一次。
2.8 在升等的情形下,將基於所購買的費用而不是基於已飛行班次的實際服務等級來給予等級里數或獎勵里數。
2.9 儘管公司會採取各種努力以提供準確的積分或里數,但會員仍有責任保留為取得溯及性積分所必要的文件,比如登機證和旅客收據。
2.10 除非公司或其航空公司合作夥伴,包括天合聯盟,另有說明,同時也是其他忠誠計劃會員的那些會員應當注意到每個班次只能為一項計劃進行等級里數和獎勵里數的累積。在這樣的情形下,會員應當在適用於每項班次的各個計劃之間進行選擇。
2.11 除《藍天飛行通訊》中另有規定外,如果會員也是與法航、荷航或它們的某個合作夥伴相關聯的另一項忠誠計劃的參與人,那麼不得就同一班次或同一服務而同時為兩項計劃在會員帳戶中積分。
3 為獎勵而補償獎勵里數
3.1 當會員業已獲得足夠數量的獎勵里數時,該會員就可以根據《藍天飛行通訊》中所列的對獎勵頒佈進行管理的程序,以書面、通過網際網路或電話等形式請求獲得獎勵,並指明受益人。獎勵的訂位和申請程序可以由公司進行修改。
3.2 獎勵的有效期為該獎勵頒佈之日起12個月的期間,但有某些例外,比如特別促銷優惠或在特殊市場中宣告的那些獎勵(信息由當地提供)。不允許對非航空公司的獎勵進行任何修改或撤銷。除了促銷優惠的情形(比如Web@wards, Promo Duo……)之外,一旦機票開出,會員就可以在某些條件下於第一個航段的班機出發之前變更或撤銷其獎勵機票,但必須將該事項通知客戶服務中心。一旦獎勵機票開出,則在任何情形下均不接受對受益人及/或目的地的任何變更。在返回日之後,如果沒有進行旅行,則航空公司的獎勵不再有效,並且不能退款。在變更及/或撤銷情形下可以適用行政管理費(在《藍天飛行通訊》中進一步定義),但經過正式批准的下述情形除外:(i)會員、獎勵的參與人之一、或會員最親近的家庭成員的死亡或嚴重疾病、嚴重的懷孕併發症或嚴重傷害;或(ii)火災、入室盜竊、風暴或任何可以合理地阻止會員旅行的類似嚴重事件。必須要求會員提供能夠證明前述事實並得到公司合理滿意的文件。
3.3 所有的航空公司獎勵都必須在由法航、荷航和航空公司合作夥伴運營的航線中取得。航空公司獎勵可以限制在所選擇的法航或荷航的代碼共享班次。應當在起飛之前至少2週訂購航空公司合作夥伴的航空公司機票。應當能夠在使用日之前至少2週請求獲得非航空公司的獎勵。在出具獎勵(獎勵機票或獎勵升等)或憑單(非航空公司的獎勵)時將扣減里數。不允許將會員放在備位名單中。
3.4 屬於同一獎勵部分的所有航段都應當被同時保留。
3.5 如果使用獎勵機票的成年人與小於兩(2)歲的兒童一同旅行,那麼該成年人必須為嬰兒在獎勵機票所針對的航空公司預訂座位,並依照該航空公司的可適用費率來預訂。不能由客戶服務中心來進行這項預訂。
3.6 不能給予有權獲得旅遊類折扣的受益人(兒童、學生、年邁公民等)以獎勵機票所要求的里數的任何減除。
3.7 獎勵機票和獎勵升等不能背書轉讓,也不能在機票上註明的指定代碼所屬的航空公司之外的其他航空公司使用,除非可適用的航空公司根據其合理的自由裁量權另行決定。
3.8 丟失、被盜或期滿的獎勵將不能退還、替換或展期。
3.9 會員可以請求按照《藍天飛行通訊》的定義而對提供某項獎勵的航空公司的合格航線進行獎勵升等,但條件是該會員已經確認(而不是排在候補名單中)並開出了足額費率的機票。在每個班次中,會員所獲得的獎勵里數補償只能用於一項獎勵升等。因此,不可能進行雙重獎勵升等,即從經濟客艙升等至頭等艙。將以會員的姓名或以同一班次中與其同行的任何人士的姓名排他性地授予獎勵升等。
3.10 會員或任何獎勵的受益人有責任支付與某項獎勵的出具或使用相關聯的所有可適用的稅收、費用、徵收額及/或罰款(包括但不限於關稅、檢查、安全、農業、燃料和離港費用),並為航空公司獎勵取得必要的旅行文件,包括簽證、接種證書和保險。此外,會員或受益人將遵守具體國家的任何法定的或另行要求的規章,並辦理目的國現行有效的海關手續。
3.11 只有會員才有權申請獎勵。在請求獎勵時,會員可以為自己或為該會員指定的任何其他人士要求獎勵,但應受到里程優惠計劃使用條款的約束。
如果不具備法定能力(年齡過大或過小或受禁治產宣告),那麼就必須由該會員的法定監護人或代表簽署獎勵申請。
3.12 如果會員打算就任何獎勵的使用進行投訴,那麼該會員就應當在使用獎勵後21日以書面形式向客戶服務中心發出通知。
3.13 根據所涉及的獎勵不同,航空公司獎勵可以寄送到會員所給的電子郵件地址,會員也可以在允許開具獎勵機票的選定機場或城市售票處收取。一旦獎勵申請得到處理,該獎勵所要求的里數就將根據在申請日有效的比例從會員帳戶中扣除,並且首先使用日期在先的里數進行扣除。內部障礙可能導致帳戶扣除的延遲。如果機票由法航或荷航的機構或辦事處出具,那麼會員就必須出示其會員卡。如果收取機票的人士不是會員,那麼該人士就必須在每次收取機票時除了出示會員卡(或其複印件)之外,還出示會員的身份證明以及由會員簽署的、授權該人士收取機票的書面聲明,在其上應有會員的原始簽名。公司可以在任何時候修改或中止該程序。非航空公司的獎勵將被出具並寄送到會員的郵寄地址。不能讓公司為郵政服務或海關程序所導致的延遲或損失承擔責任。
3.14 出具的獎勵機票將用於法航、荷航及/或航空公司合作夥伴的(i)單程班次;(ii)回程班次或(iii)「多地週遊班次」,並根據《藍天飛行通訊》中規定的方案和條件,遵循兩個旅行方向的最直接路線。在遵守《藍天飛行通訊》中規定的條件的情形下,旅途可以出現中斷(中途停點)。「多地週遊班次」是一種週遊班次,其出發地和抵達地不同但處於同一個獎勵地區內,或回程班次的始發站與去程班次的抵達站不同但出於同一個獎勵地區內。此外,還可以為法航、荷航以及在《藍天飛行通訊》中確定的某些合作夥伴出具用於「週遊世界之旅」的獎勵機票,原則上整個旅程應當使用同樣的旅行服務等級,並且必須列入一個半程點,該點是去程旅行終止、回程旅行開始的地點。但《藍天飛行通訊》中另行規定的除外。這樣的「週遊世界之旅」的旅途中可能的中斷(中途停點)次數應當在訂位時確定。所有的獎勵機票都受到航空交通權利變更的影響,或受到前述航空公司以其合理自由裁量權做出的關閉任何航段之決定的影響。
3.15 以額外的行李限額的形式出現的獎勵是指已付款等級所允許的、或會員在里程優惠計劃中的地位所屬的正常限額之上5公斤的額外的行李限額。額外行李獎勵只在法航、荷蘭以及所選合作夥伴的符合資格的航班中有效,但「計制件」的路線除外。只有會員、屬於會員家庭的人士(特指根據普通法或根據民事夥伴協議,通過婚姻形成的伴侶)或兒童才可以使用額外的行李限額的獎勵,除了出示家庭關係的支持性證據(結婚證、婚姻關係的書面證明或家庭民事狀況記錄)之外,還必須同時出示獎勵證明和他/她的機票。獎勵機票不能獲得額外的行李限額的獎勵。每位會員或屬於該會員家庭的受益人在每個班次中可接受的最大額外的行李限額獎勵為三十公斤。特殊行李或攜帶動物將無法獲得額外行李獎勵。
3.16 獎勵機票不能用於醫療擔架的運送、兒童車、女服務的陪護,也不能用於得到額外的座位。
3.17同一會員或其受益人不能在同一班次累積航空公司獎勵。
3.18 非航空公司獎勵:擁有現時有效的所要求數量的里數的任何會員可以在向會員告知後依相同條件和約束對他或她的或針對該會員指定的任何其他人士的獎勵中受益。不過,會員不得從以完全免費的非航空公司服務的形式出現的獎勵中受益,除非他或她已經從提供所期望獎勵的合作夥伴那裏獲得了里數。獎勵的任何受益人必須符合使用所期望服務的法定要求(比如年齡、駕照等),並且必須遵守由相關合作夥伴制定的條件,特別是與合作夥伴預訂定金的付款相關的規定。
4 雜項
4.1 本《一般使用條款》取代了包含此類使用條款的所有先前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