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兒童一起旅行
14 歲以下兒童必須一直由 18 歲或以上的成年人陪同,該成年人在全部旅程期間對兒童負照護責任。此外,照護人和兒童必須在同次航班及使用同樣艙等旅行。
無人陪伴飛行的未成年人

4歲或以下的兒童:僅在如上文所述有人陪伴時方可旅行。
年齡介於5至14歲之間的未成年人:可在我們的「無陪伴未成年人服務」下單獨旅行。該年齡段的兒童單獨旅行時,必須預訂這項服務,藉助該服務您可安心讓您的孩子單獨旅行。應當指出的是,如果沒有預訂「無陪伴未成年人服務」,那麼我們將拒絕讓您的孩子登機。兒童機票及「無陪伴未成年人服務」僅可透過荷航電話預訂服務部預訂。
年齡介於15至17歲之間的未成年人:可以獨立搭乘由法航與荷航運營的航班旅行,但如有需要,仍有權使用「無陪伴未成年人服務」。更嚴格的規定可能適用於由其他航空公司運營的荷航航班。請務必同您的旅行代理人或同運營該航班的航空公司聯絡以核實這些規定。
與年齡小於 2 歲的兒童一同旅行
年齡小於 2 歲的兒童在去程和回程旅程中可以坐在您的腿上。任何在回程之前或過程中年滿2歲或以上的兒童,均應預訂自己的去程和回程航班座位。
儘管一名成年人最多可以攜兩名嬰兒同行,但只能有一名兒童坐在他/她的腿上。另一名嬰兒需有自己的座位。
可以為洲際航班上的嬰兒預訂手提式嬰兒床。這些嬰兒床適用於旅行當日身高不超過 65 厘米、體重不超過 10 千克的嬰兒。
行李、嬰兒車和兒童座椅
對於年齡小於 2 歲並將在旅程中坐在您腿上的兒童而言,您有權:
- 一件包含兒童護理用品的手提行李,重量不超過 10 公斤,尺寸不超過 55 x 35 x 25 厘米
- 攜帶一輛小型折疊嬰兒車。如果嬰兒車無法置於座位下面或頭頂的行李艙中,則可以將其存放在貨艙中而不收取額外費用。該嬰兒車可能帶有防護罩,但如果防護罩內包含任何其他物品,則將被視為一件額外行李
- 將一件重量不超過 10 千克的行李存放在貨艙中。如果父母任一方在自己的行李內攜帶兒童行李,則此兒童行的李每件重量上限為23公斤(50.5磅)。
若您已幫您的孩童預定座位,我們建議您自備可置於機艙座椅兩側扶手之間﹝42 公分/16.5 英吋﹞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兒童安全裝置﹞。只能攜帶外觀沒有缺陷並且具備歐盟或官方政府機構清晰加蓋批准印章的兒童座椅登機。
官方批准品牌:
- 聯合國標準 ECE R44-03 及 44-04
- 美國 FMVSS 第 213 號
- 加拿大 CMVSS 213/123.1
- 德國 TÜV/958-01/2001
- 加拿大運輸部批准的標記字樣
- 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 (FAA) 批准的標記字樣
- 聯合民航局 (JAA) 批准的標記字樣
第二名嬰兒的座位或嬰兒車/兒童座椅的使用必須提前預訂。請聯絡荷航電話預訂服務部或您當地荷航售票處獲取該服務。



